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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缉犯杨芝星被押回 使用假证猪场打工(图)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09年11月20日02:17
杨芝星在乐昌郊区一养猪场利用假身份证打工,直至11月17日被抓。信息时报 黄鹏 摄
杨芝星在乐昌郊区一养猪场利用假身份证打工,直至11月17日被抓。信息时报 黄鹏 摄

  杨芝星潜伏当猪倌终显形

  前夜从韶关乐昌被押解回罗定,警方透露其逃亡和落网经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鹏 通讯员 应春明 余林 黎东才) 逃亡11个月的杨芝星终于“回到”生活了近17年的罗定市素龙镇。前天23时45分,经过6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罗定警方从韶关乐昌把落网的杨芝星押回罗定。在将近一年的逃亡路上,杨芝星先在顺德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后来利用假身份证在乐昌郊区一个偏僻的养猪场里打工谋生。

  前晚,当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杨芝星说逃亡的日子里“很想家”。

  落网

  民警伏击出租屋旁被捕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11月16日,50名省公安厅悬赏通缉的命案在逃嫌疑人的名单一经公布 ,当天中午11时,就有人来到韶关乐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称,在乐昌市郊区的一个养猪场里,看到了一个长相极像杨芝星的打工仔,此人的头发虽然比通缉令照片的人中要长不少,但五官非常相似,一口白话中带有明显的罗定口音。乐昌警方对举报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后,认为此人有重大嫌疑。

  为防止嫌疑人看到通缉令后再次出逃,乐昌警方迅速制定了抓捕方案。通过连夜排查,乐昌警方找到了该嫌疑人居住的出租屋,可是出租屋内已空无一人。经调查分析,民警发现他还经常在乐昌三小附近出没,于是一组民警换上便衣来到乐昌三小附近守候,等待着嫌疑人的出现。17日中午13点35分,嫌疑人终于从一栋居民楼中走出来。守候的民警突然在他后面叫了一声“杨芝星!”嫌疑人一愣,回头看了一眼,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并问了一句“你们是谁?”。没有反抗,抓捕异常顺利,杨芝星被带回了刑侦大队。

  用假身份证在猪场打工

  一年来,杨芝星如何躲避警方追捕的呢?据乐昌警方介绍,在审讯开始时,杨芝星还抱有侥幸心理,一直顾左右而言他,坚称自己叫“杨建军,中山人”,但警方调查发现,他的身份证是假的。后来警方拿出悬赏通缉的照片时,杨芝星终于心理防线瓦解,交待了具体案情和逃亡经历。

  据悉,事发后,杨芝星带着慌乱的心情连夜出逃,他先是逃到顺德办了张假身份证,想在顺德就地隐藏,但还是觉得不够安全,便逃到人少偏僻的粤北乐昌,利用假身份证在郊区的一个养猪场里打工,月薪近千元。

  几个月的相处下来,杨芝星对养猪场的同事充满感情。前天17时30分,他被罗定警方押上了警车。临别时,他还恳求乐昌警方“千万不要告诉我养猪场的同事,我喜欢乐昌,喜欢他们,出狱了,我还想回乐昌打工。”

  案情:

  遭对方骂忍不下才出手

  昨日,参与抓捕的一名乐昌民警称,虽有命案在身,但杨芝星并不像其他穷凶极恶的犯人,抓捕很顺利,他一直没有反抗。而当罗定警方来办移交手续时,听到家乡话,杨芝星显得平静,看得出他的情绪放松了许多,“或许他是觉得终于解脱了。”

  在审讯的过程中,杨芝星渐渐平静,他说是事发时并没有想到要真正杀死人,只是当时被气愤的情绪冲昏了头,因为事发前一天与死者黄勇同骑一辆摩托车的另两人还打过他。那天杨芝星和一帮朋友在烧烤档吃烧烤,他没准备理睬对方,但对方骑着摩托车不停地对他吹口哨,还骂他。忍无可忍之下,杨芝星顺手拿起摊档上的剪刀冲上前对其中一人“连捅了三四下”。而正是这愤怒的三四下夺走了黄勇的性命。

  在审讯中,杨芝星多次说“是他们先惹我的,我忍不下去了。”而在逃亡期间,他没想过要自首,觉得“过一天算一天”,至于被抓,他说那是“早晚的事情”。

  返乡:

  星夜抵罗定说“很想家”

  前天深夜,记者从云浮赶回罗定采访,路上发现一辆往罗定方向的警车,便判断就是押解杨芝星的车,于是一路跟随行驶。前天深夜11时45分,经过5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这辆警车终于停在素龙派出所的大铁门前,记者的车也紧随其后进入了素龙派出所。

  停车后,记者透过车窗,看到坐在警车上的杨芝星也通过车窗向外张望。下车后,他的表情异常平静,并没因为有记者在场而有任何不适。记者看到,11个月来,杨芝星的外貌变化较大,他蓄起了长发,面容也比通缉令照片里的样子憔悴,猛一看还有些辨认不出。此时的杨芝星神情略显疲惫,穿着一身运动服,脚上穿着一双蓝色球鞋,脚踝处黑色脚镣异常扎眼。

  杨芝星低着头步入派出所警务室,坐在一个水泥坨子上,民警问他喝不喝水,他点点头,由于双手被反扣,民警拿着塑料杯喂他喝水,喝过一杯后他小声地说“不喝了”。随后他说被铐的手很麻,民警便为他松了一下手铐。

  记者问他这些日子是否想家,他默默地点了点头,小声说“很想”。当听说他妈妈下午来过派出所想要送衣服、棉被给他时,他平静的脸上变得神情凝重,眼泪很快噙满了眼眶,随即深深地低下了头。

  律师说法

  作案时未成年

  不会被判死刑

  如个人有悔罪表现及家属愿赔偿损失或判10年徒刑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丁一元律师表示,按照目前的证据显示,杨芝星虽然寻错仇杀错人,但按照法律规定,伤害对象错误并不会影响故意杀人罪名的成立。因此,杨芝星最终还是会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法律责任。

  但因刑法有规定,作案时未满18岁的人不能被判决死刑,所以杨芝星应该不会被判死刑和死刑缓期(也属于死刑的一种,也不会被适用)。

  此外,按照刑法规定,未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要从轻处罚。因此,杨芝星得到的刑期将会在15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幅度之间。

  但丁一元律师还分析说,如果杨芝星的家人愿意尽量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而杨芝星能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并有坦白交代罪行和悔罪表现,将会得到法院进一步的轻判,有可能获判10年(包括10年)以上到15年之间的徒刑。信息时报记者 李朝涛

  逃亡心声

  “(没想过要自首),过一天算一天。”

  “想过(被抓),(是)早晚的事情。”

  “千万不要告诉我养猪场的同事,我喜欢乐昌,喜欢他们,出狱了,我还想回乐昌打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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