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涉黑案开审 主犯被控6项罪
本报讯 昨日上午,在打黑除恶风暴中落网的武隆县一涉黑团伙,在市三中院受审。被告人冉光国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6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4年5月以来,被告人冉光国(绰号“冉光二”)在武隆县白马镇纠集冉勇、彭谚程以及张竣、王华、夏祥勇、张全洪、杨彪等人,采用暴力手段,与余阗、邵小江等人争夺势力范围,将几股势力赶出白马镇。
自2006年起,冉光国在白马镇工矿接待所、白马广场旁、白马镇六方坪等地租房,供其纠集的“小弟”集中居住,并提供住房费用和生活费,定期发放工资,统一准备和保管刀具,并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判刑的“小弟”提供生活费用。
指控称,冉光国凭借在白马镇的强势地位,长期开设茶馆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放高利贷;强行入股蓝德服务公司;违规串通投标,控制白马镇石梁河流域的沙石开采权;强行插手代义红与王邦路之间劳务纠纷、与冉茂亮民事赔偿纠纷的处理;大肆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纠集的“小弟”在白马镇随意殴打、敲诈他人、强行收取保护费,从而形成了以冉光国为组织领导者,冉勇、彭谚程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悉,该案案情复杂,在武隆县当地社会影响较大。此次庭审邀请了1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该案将择日宣判。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