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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 用语言暴力违师德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9年11月20日06:18

  安徽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使用“语言暴力”将视为违反师德

  新华社合肥11月19日电(记者朱青)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经过近一个月的意见征集后正式出台。“笨得像猪”“蠢死了”等一些辱骂和挖苦的“语言暴力”行为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被明确禁止,教师再使用“语言暴力”将被视为违反师德。

  按照这一规范,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在日常教学中,教师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能偏袒、歧视、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也不能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还应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

  一名教师的师德如何,除了其他教师和学校可以评价,学生及其家长也有发言权。今后将通过个人自评、学生评议、教师互评、学校总评对教师师德进行鉴定,同时将面向社会公开师德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家长发放师德评议卡。

  此外,这一规范还首次明确,教师将建立“师德档案”。“师德”也将作为校长任用、教师晋级、先进评定、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等方面的重要评价依据;在先进称号评选以及教师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也将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根据规范规定,对师德总体评价不合格的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同时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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