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特东风广场坠亡,其母索赔42万元一审宣判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邱艾邦 通讯员 越法宣
经过长达一年的取证、调查、审理,喧嚣一时的谭静坠亡案终于尘埃落定。去年4月5日,女模特谭静在广州东风广场坠楼身亡,谭静的母亲认为四名韩国人没能照顾好谭静,是导致女儿坠楼身亡的部分原因,遂将四人告上法院,索赔合计42万余元。昨日上午,此案在越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四名韩国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最后判赔12.6万余元。
起诉:索赔42万余元
本案开庭和判决时谭静的母亲张志英均没有亲身到庭。她在诉状中称,四被告没能照顾好谭静,他们的过错与女儿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不过,张志英的代理律师承认,谭静对自己的死亡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因此,索赔的数额为总数的50%:要求被告赔偿17万余元、丧葬费9081元、赡养费13万余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合计42万余元。
而被告认为,自己已经尽了义务,没有任何过错。被告律师指出,法律规定的注意义务必须是以可以预见的结果为前提,但谭静坠楼是无法预见的。
判决:四被告承责三成
法院认为,四被告与谭静喝酒的先前行为,产生了照顾和负责谭静安全的善良管理责任。不过,谭静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故谭静的坠楼死亡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四名被告承担次要责任。综合案件全面情况,法院判决确定四名被告对谭静的死亡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而四名被告的责任程度又有所不同。其中第一被告金某庆承担40%的赔偿责任,其他三被告各自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关于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5000元。按照法院判决,四名被告合计应赔偿126655.2元。
原告律师表示满意这一结果,谭母事后未表示是否上诉。而被告律师表示,被告有三人不在中国,要取得联系后,才能决定是否上诉。
被告三责任
1.未劝阻谭静饮酒
法院认为,朋友聚会饮酒,相互之间应有善良的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义务。谭静受第一被告金某庆的邀请与四被告到酒吧聚会。四人在谭静出现醉酒状态时,本应主动劝阻乃至制止谭静继续饮酒,但金某庆反而又邀谭静及其他三名被告一起离开酒吧到其住处继续饮酒。
2.未安全护送回家
此时,金某庆作为四名被告中唯一的女性,本应将谭静留宿在自己的住处或者安全护送其回家,但却草率地将醉酒的谭静交给三名男被告,实属不当。三名男被告既然接受了第一被告金某庆的委托,理应想办法将谭静安全护送回家。
3.未尽到照顾义务
谭静进入卫生间较长时间,三男被告如果细心观察和留意,则有可能避免谭静坠楼的后果发生。虽然无证据证明谭静坠楼与其醉酒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与三名男被告没有尽到照顾的义务有一定的关联性。
案情回放
女模特凌晨悬尸13楼
2008年4月5日凌晨,一具女尸被发现悬挂在广州东风广场13楼的横梁上,后查实死者是一名25岁的签约演员、模特谭静。由于谭静是与三名韩国男子喝酒后从30楼坠亡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后经警方勘查,谭静死亡前与室内人员无打斗痕迹,尸检发现死者血液酒精浓度极高。警方认定谭静系自行从高空坠落身亡。
经法院查明,2008年4月5日,谭静的好友、韩国女子金某庆要回韩国结婚,在离开中国的前一天晚上,她邀请了李某明、金某澈、赵某铉和谭静到水荫路喜窝酒吧喝酒。喝到凌晨3时后,五人到金某庆的家中收拾东西。由于金某庆要赶上午9时的飞机,李某明、金某澈、赵某铉就将谭静带到了李某明位于东风广场30楼的住所。谭静在进入卫生间20至30分钟后,他们听到一声响声,三人找到钥匙打开门后,发现谭静不见了踪影,只好打电话报警,最后发现谭静挂在13楼的横梁上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