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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幽诉黄健翔案公开审理 宫外孕证明成焦点(图)

来源:法制晚报
2009年11月20日14:41
陆幽进入法庭前被记者“围堵” 摄/记者曹博远

  陆幽诉黄健翔首次公开审理

  旁听席“加座” 双方针对陆幽是否有宫外孕、黄健翔博客是否有商业利益进行激辩

  本报讯 (记者 张伟娜) 央视女记者陆幽讨要名誉权,诉前央视名嘴黄健翔案今天上午二审开庭。

  在一审判决半年后,陆幽上午走进二中院。由于这是本案的第一次公开审理,30人的旁听席坐满了旁听者。

  陆幽的上诉请求为:撤销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索赔50万元、黄健翔道歉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由黄健翔承担两审全部诉讼费用。

  今日现场

  8点50分,二中院的门口已经有10余名记者等候。陆幽到达法院门口时,立刻引起众多记者的拍照、摄像。

  陆幽身着短款黑西服、蓝色牛仔裤,蹬着一双黑色短靴,略施脂粉。

  9点,法庭上上诉人、被上诉人及法官都还未到庭,30人的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记者、律师,还有人自称是上诉人的朋友。法院还为稍晚赶到的记者另加了座位。

  陆幽的代理律师称,上诉状长达13页,为了节省时间,在此归纳一个焦点及一审判决存在的四处错误。

  焦点为黄健翔的博客是否构成侵权。博客中有三个关键词:宫外孕、国家足球队首席记者、倩影。而这三个关键词最后推断的结果便是,在主流媒体中有过宫外孕的首席女记者只有陆幽一个人。

  一审法院的判决错误包括:不当加重陆幽的举证责任,黄健翔的披露隐私和诽谤具有明显的实际恶意,一审判决驳回陆幽的诉讼请求,属适用法律错误等。

  针对陆幽是否有宫外孕、是否国家足球队跟队的首席记者、黄健翔博客是否有商业利益,双方进行了激辩。

  黄健翔的律师对陆幽出具的主治医生诊断证明的真实性存有质疑。

  法官问该律师,博客文章中的女记者指的是谁?律师称,绝对不是陆幽。

  双方激辩中,法官数次提醒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庭前对话

  宫外孕证明成为二审证据

  FW(法制晚报):一审开庭时,不公开审理是你申请的,为什么二审又要申请公开审理呢?

  陆幽:一审要求不公开审理,是出于对自己的隐私和家人的保护。

  但事后我发现,一些媒体还是公布了我宫外孕的细节,我的隐私并未得到保护。既然如此,那索性将一切透明化。

  我二审谈话时递交的材料,就包括医院开具的宫外孕诊断证明。我相信,公开审理对自己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是有好处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虽然这起案件涉及到我的隐私,但在我申请公开审理的情况下,就可以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了。

  出书记录自己的“丑闻”

  FW:想过可能会输官司吗?

  陆幽:无论二审结果如何,我都会坚持到底。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要讨回我的清白。而且我相信,只有公开才能讨回清白。就像我经常在节目中说的,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FW:你会出本书,名字就叫《丑闻》,是真的吗?

  陆幽:对。我不忌讳别人说我拿这件事情炒作。我现在最不怕听到的就是“宫外孕”三个字。

  FW:这本书,讲的就是你在这件事中全程的经历吗?

  陆幽:不是,我不是以一个当事人的角度去写,我会以一个记者的身份去写。这是一个恶性网络传播的典型,我很不幸地成为了一个受害者。我会从更职业的角度,去阐述这件事情。

  案情回放

  去年6月6日,黄健翔博客撰文《丑话说在前边》。

  陆幽认为,文章以披露隐私方式,捏造她与国家队前主教练杜伊科维奇的性丑闻。文章中称其因杜伊科维奇而宫外孕,因此她起诉黄健翔侵犯名誉权。

  今年5月8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陆幽的诉讼请求,陆幽不服,提起上诉。(文/记者 付中)

责任编辑:林斯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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