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疑酒驾肇事逃逸再不露头,交警将上门缉拿
本报讯 记者胡军报道:昨日本报A1版《弃车出逃为哪般?》报道了一辆市容环卫督查车追尾撞上一辆私家车后,督查车司机疑因“酒驾”突然弃车而逃。昨日下午,交警部门人士透露,根据督查车车牌号粤AJF868,已经联系到该车所属的环卫部门,并确定了当时开车的肇事司机。
昨天下午,交警分头给督查车和私家车的司机打电话,要求双方到流花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调查。但直到下班时间,仍不见督查车司机的身影。
交警人士表示,初步认定,督查车司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在事故责任上,也将作出不利于逃逸者的认定。
交警还表示,如果肇事司机仍不来接受调查,交警将亲自去该单位缉拿肇事司机。
事发当晚,有目击者称,肇事司机“满脸通红,浑身散发一股酒味”,司机“酒驾”的可能性很大。但有市民表示,事隔近两天后再去缉拿,估计喝两斤酒也查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