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仙台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的原中国劳工及其亲属。(日本新华侨报网图片)
日本仙台高法判决强掳中国劳工案原告二审败诉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日本仙台地方法院对中国劳工索赔案作出判决事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据报道,日本仙台高级法院11月20日对山形县酒田港原中国被强掳劳工案做出二审判决,以“《中日联合声明》放弃了中国公民的个人索赔权”为由,驳回了原告诉求,中方对此持何立场?
对此,秦刚回答说:“中国政府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是着眼于两国人民友好相处作出的政治决断。我们对日本地方法院对这一条款任意进行解释表示强烈反对。这一解释是非法的、无效的。”
秦刚指出,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强征和奴役中国人民,是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迄今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现实的重大人权问题。中方要求日方以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据媒体报道,被强掳到酒田港从事残酷劳动的原中国劳工及遗属等13人此前提起诉讼向日本政府及酒田市“酒田海陆运送”公司(原“酒田港湾运送”)索赔共1.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51万元)。日本仙台高级法院11月20日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原告方的上诉。审判长小野承袭日本最高法院的判例指出,“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已经放弃了个人索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