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司法考试成绩将公布 港澳台合格者可申职业资格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1日00:09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日电 司法部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二00九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布,港澳台地区居民参加司法考试的合格者可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成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委托有关媒体向应试人员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可于二十一日上午八时起,通过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达到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自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起二十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香港、澳门特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现居住台湾岛内的,可在接到《二00九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按照规定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填写《二00九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崔清新)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今年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从11月21日上午8时起,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可拨打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拨打声讯电话16899800。

  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司法部国家考试办公室表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达到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自2009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今年报名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达41万余名,实际参考人数35.3万余人,报名人数和实际参考人数均为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制度8年来最多。

责任编辑:马涛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