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核密约问题再起波澜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23日16:46
新华网东京11月23日电(记者刘赞)据日本媒体日前报道,日本外务省最近在对日美核密约的调查中找到了证实密约存在的相关文件。外相冈田克也21日表示将于明年1月公布调查结果。
分析人士指出,日本民主党新政权如果承认日美核密约的存在,将驱散长期以来笼罩在核密约问题上的疑云。但此举也可能使民主党政权在解决核密约问题和坚持“无核三原则”之间进退两难,并可能在日本国内引发新的有关核政策的风波。
密约疑云持续数十年
日美间是否存在外交密约一直是战后日本外交的一个谜。根据日本1960年与美国修订的《日美安保条约》,美军若将核武器运进日本须与日本政府进行“事前协商”。但相关人士的证言和一些档案显示,日本当时还与美方达成了默许载有核武器的美军舰艇停靠日本港口的秘密约定,这就是所谓的核密约。虽然历届日本政府均否认两国间存在核密约,但日本舆论一直对美国是否真的没有将核武器运进日本持怀疑态度。
据日本媒体披露的信息,日美两国达成核密约的过程大致如下:1960年1月6日,即双方签署新安保条约13天前,时任日本外相的藤山爱一郎和美国驻日大使道格拉斯·麦克阿瑟二世达成密约,将载有核武器的美国军舰和军机排除在需要进行“事前协商”的对象之外。1963年4月4日,当时的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和美国驻日大使赖肖尔再次确认了上述密约。
随着证言和证据的积累,日美达成核密约的事实越来越清晰。1974年,美国退役海军少将吉恩·拉罗克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说,美军有载核能力的军舰都载有核武器,它们在日本等国外港口停靠时不会卸下核武器。1981年,美国前驻日大使埃德温·赖肖尔在接受《每日新闻》采访时说,载有核武器的美军舰艇曾在两国政府间谅解之下停靠过日本港口。此外,日本学者在美国解密的外交档案中也发现了诸多证实密约存在的资料。
密约如果真的存在,不仅与新安保条约的相关条款相抵触,更重要的是违反了“无核三原则”。所谓“无核三原则”,是指日本核政策中“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的三项基本原则。该原则于1967年由前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在国会答辩中提出,日本国会于1971年通过含有遵守三原则内容的决议。此后,“无核三原则”成为日本国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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