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5次收受煤矿安全评估回扣百万元 其中73万被二人私用
张掖市安监局原正副局长酒泉双双“过堂”
本报酒泉讯(记者董开炜)11月23日,张掖市安监局原局长孔佐新、副局长武建寿因涉嫌受贿犯罪,双双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孔佐新现年47岁,案发前担任张掖市安监局局长兼党组书记(正县级),现年46岁的武建寿案发前担任张掖市安监局副局长。2009年6月,孔佐新、武建寿受贿案由甘肃省检察院指派酒泉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6月18日,孔佐新、武建寿被刑事拘留。
据酒泉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下半年,根据国家安监局、省煤监局的要求,甘肃某安全技术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经理蔡某前往张掖,与孔佐新、武建寿商谈张掖辖区煤矿安全评估及收取评估费事宜,并与张掖市安监局签订了煤矿安全评估的委托协议。谈判期间,孔佐新、武建寿以安监局日常经费紧张为由,提出让该评估公司从评估费中提留15%给张掖市安监局,蔡某同意。同时,三人共同商定,该评估公司另外再给孔佐新和武建寿个人各5%的回扣。避开武建寿,孔佐新与蔡某私下商定,从收取的评价费总额中再给孔佐新10%的回扣。此后,每年的评估工作完成后,蔡某都按照约定给付孔佐新和武建寿回扣。自2003年底至2007年,孔佐新先后5次接受回扣76.6万元,其中27.6万元被其当作单位经费公用,49万元被其私用。武建寿先后5次接受回扣24.30万元,均被其私用。
庭审中,孔佐新、武建寿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对受贿数额不持异议。
庭审从当日上午9时一直延续到下午2时许,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兰州晨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