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刑事受害可获一次性救助
来源:
山西日报
2009年11月24日05:09
时间:2009-11-24 04:16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南昌11月23日电(记者胡锦武)江西省委政法委、江西省人民法院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规定,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如果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可获得国家给予的一次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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