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签署协议互相给予对方居民更大出入境便利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24日20:08
新华网香港11月24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4日表示,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就互相给予对方居民出入境相关便利方面达成共识,24日在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入出境及互免填报入出境申报表协议》。
香港特区政府当天发布的新闻公报说,协议体现了互惠原则。根据协议,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香港身份证载有“*”、“***”或“R”标记的香港居民,可继续持身份证以访客身份进出澳门,而无须填写出入境申报表。11岁以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须带备有其照片及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身份证明文件(如特区护照),作辅助证明;年满11岁的上述人士可通过自愿、预先登记的方式,持有效的香港身份证使用自助过关通道入出境澳门。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免除填写出入境申报表的措施将在澳门所有口岸同时实施。澳门外港客运码头及关闸边境站也设有旅客自助过关系统,供事先登记的香港居民使用。以上措施将从今年12月10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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