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州晚报
村民因违章房被拆除用粪便泼洒乡政府
本报讯(记者 赵 云 通讯员 赵雅娟)11月23日,陈某因涉嫌侮辱罪被仙居检察院提起公诉。两个月前,他因不满乡政府拆除其新盖的未经土地审批的房子,用粪便泼洒乡政府。
今年54岁的陈某是仙居步路乡某村的农民,去年,其在未经土地审批的情况下,盖起了新房。
今年9月11日,步路乡政府会同土管、城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将陈某的违章房进行拆除。拆除前,收到拆除通知的陈某曾赶到乡长家,希望不要拆除;拆除后,陈某又找乡长要求补偿,遭到拒绝。乡长表示,陈某曾对他进行言语威胁,并扬言要对其和其家人不利。
陈某说,他造房子的钱很大一部分是向亲戚借的。房子被拆除了,陈某的损失很大,他的心里憋着一股怨气。
9月28日上午,陈某来到乡政府,在厕所装了一塑料袋粪便,准备拿这些粪便去泼洒乡长。到了乡政府停车处,陈某看见停着一辆桑塔纳轿车,因为以前看过乡长乘坐过这辆车,就用粪便泼洒这辆车。之后,陈某来到乡长办公室,乡长正好在别的房间,陈某就用粪便泼洒乡长办公室,墙壁、窗户、茶几、沙发和办公桌都被泼洒。
两名来乡政府办事的村民看到此情景,就把陈某拉到乡政府门口。站在乡政府门口,陈某破口大骂起来。经他这么一闹,乡政府里的工作大受影响,有人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传唤陈某到派出所,遭到陈某反抗。陈某又用粪便泼洒民警及乡政府工作人员。当天,陈某被刑拘。
检察人员认为,陈某以暴力、辱骂的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应当以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