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县级以上政府聘记者担任突发事件信息员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9年11月25日04:11
本报讯 (记者文远竹)昨日,提交审议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透露,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聘请新闻媒体基层记者担任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收集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草案》还规定,珠三角各市在接到涉及或者有可能影响区域内其他市的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区域内相关市人民政府通报。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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