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青年深夜闯入大学学生宿舍收人头保护费被判刑
来源:
东方今报
2009年11月25日07:03
首席记者 杨非 通讯员 于风卫
今报洛阳讯
深夜闯入某大学学生宿舍,按人头收取所谓“保护费”的俩无业青年,近日被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悉,去年11月22日21时左右,张某、王某闯入洛阳市某学院三个男生宿舍内,张某以不交钱就打人威胁宿舍学生每人交5元钱,并对一宿舍的十余名学生强行搜身、对赵某、卫某殴打,共抢走五人共计现金人民币42元。在抢劫过程中,王某在旁边帮着威胁受害人,并跟随受害人回宿舍拿走现金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
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王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系从犯,故对王某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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