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严肃录取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25日07:41
中广网北京11月25日消息(记者陈朴)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5分报道,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公布《试行办法》,对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录用考试规模不断扩大,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有组织作弊行为日益增多,国家公务员局考录司相关负责人朱彦鹏介绍,2006年至今,公务员考录中共发现了1605例违纪违规行为,其中,2009年中央机关招考就有935例。
“为严厉打击作弊,有必要出台政策法规对这些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整个《办法》分别对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情形及处理作了规定,要求建立全国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对录用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作了规定。”
《办法》规定,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这次对非常严重的作弊行为规定了一个最高的,终身都不得再报考,那么我们的诚信档案库记录的数据里面,我们就可以把这个人的信息对应下来,让这个作弊的考生一次作弊,付出比较大的代价,这样做也是加大对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保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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