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12月1日起受理审批澳门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前往澳门定居申请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25日08:24
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记者于呐洋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自2009年12月1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审批澳门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前往澳门定居申请。
澳门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澳门居民身份时,未满14周岁的澳门居民在内地子女,他们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公布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前往澳门定居与父母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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