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11月24日电记者台建林11月24日晚,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徐梗荣受审期间猝死案在商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丹凤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闫耀锋有期徒刑两年,丹凤县公安局原纪委书记王庆保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办案民警赵朔、贾严刚、李红卫分别以刑讯逼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案审判长由商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担任,合议庭另两名成员分别为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和副庭长。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共派出5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5名被告人共委托8名律师出庭为自己辩护。
商南县法院今天采取的安保措施非常严格。庭审中,法庭要求媒体不能录音、录像。
商南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10日,丹凤县丹江河畔发生一起高中女生被害案,丹凤县成立了以县公安局长闫耀锋任总指挥、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庆保任副总指挥的案件侦破指挥部。2月28日,丹凤县中学高三学生徐梗荣被确定为重大嫌疑人,当晚即被带至县公安局连续审讯,直至3月8日在受审期间猝死。
法院查明,作为专案总指挥,闫耀锋在专案组及指挥部等会议上确定审讯人员分组轮番审讯方案,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对徐梗荣采取刑事拘留,不送看守所羁押,在公安局审讯。3月3日,闫耀锋又决定将徐梗荣转至城郊的资峪派出所审讯。负责审讯工作的丹凤县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主持制定刑讯方案,对审讯人员分工,并亲自购买、安装刑讯工具,演练捆绑犯罪嫌疑人的方案。办案民警贾严刚、李红卫等人在县公安局和资峪派出所的审讯过程中,为索取口供,采取不让嫌疑人休息、反背捆绑、吊、打等方式刑讯逼供。3月8日凌晨,审讯人员发现徐梗荣身体状况极差、虚弱、言语含混不清,于7时和9时许先后两次向丹凤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王庆保汇报,直到10时50分许,王庆保才组织人员将徐梗荣送往医院,徐梗荣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徐梗荣因患有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因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
案发后,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贾严刚、闫耀锋、李红卫分别于3月22日、23日和24日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闫耀锋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办案人员赵朔、贾严刚、李红卫在侦破案件中,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其行为均已构成刑讯逼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