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澳报:从崔世安组阁看其求稳渐变开局思路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5日08:54
中新网11月25日电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第三任行政长官崔世安的提名,国务院任命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澳门《新华澳报》25日刊发评论文章从崔世安组阁名单看其求稳渐变开局思路,文章指出,这样的安排,是出于求稳渐变开局的思路,在实现平稳交接稳定过渡后,俟时机成熟崔世安即兑现其竞选时的“创新”承诺。实际上,“求稳渐变”,这这是符合中央政府对港澳两特区的大政方针的。
文章摘录如下:
在距离第二届特区政府与第三届特区政府交接只剩下不到一个月时间之际,国务院24日依照“澳门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第三任澳门特首崔世安的提名,任命了第三届澳门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和检察长;崔世安也随即率领已获中央政府任命的第三届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和检察长集体亮相,并回答记者提问。另外,崔世安也宣布了新任特首办主任人的选。现在剩下的,是第三届特区政府行政会成员的任命,这是属于澳门特区高度自治范畴的事务,崔世安可以自行任命,无须中央政府批准。至此,第三届特区政府的“组阁”,就将大功告成。
当然,与第三届特区政府任期相配套的“埋班”事宜,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换届,但这是属于中央的权力,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不过,仍与澳门特区有关,因为其委员必须由澳门特首、立法会主席与终审法院院长联合提名。
从国务院批准并任命的由崔世安提名的主要官员及检察长名单的情况看,体现了以下的两个特点:
其一、虽然在第三任特首选举的过程中,各界社团代表、人士都提出意见,认为行政法务司和社会文化司所承担的政务较多较复杂,为了提高这两个司的行政效率和质量,应分别将其分拆为两个司级单位。当时崔世安也曾表示会研究这个建议。但从昨日公布的名单看,第三届特区政府仍是保留原来五个司级单位的架构布局。
其二、虽然在第三任特首选举的过程中,各界社团代表、人士也都提出意见,有个别主要官员并不适任,应予撤换。当时崔世安也曾表示将会研究。但从昨日公布的名单看,第三届特区政府除了因应崔世安为了竞选第三任特首而辞去社会文化司司长职务,而必须由新人填补这个“空缺”,及已主动将职务交出来由新任特首决定去留的审计署长蔡美莉未获重新任命之外,其余的各位主要官员和检察长都获得留任。不过,由于何永安升任审计署长而留下特首办主任的空缺,同样要由新人填补,现在接任的是跟随了崔世安近十年的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主任谭俊荣,这是合理的安排。
由此看来,这样的安排,是出于求稳渐变开局的思路,在实现平稳交接稳定过渡后,俟时机成熟崔世安即兑现其竞选时的“创新”承诺。这除了是受到现行第二/一九九九号法律《政府组织纲要法》及第六/一九九九号行政法规《订定政府部门及实体的组织、职权与运作》均规定特区政府设立五个司所限之外,也是出于平稳交接稳定过渡的考虑。
实际上,“求稳渐变”,这这是符合中央政府对港澳两特区的大政方针的。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就指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面临的重大课题”。胡锦涛在“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也强调要“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因此,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稳定繁荣,已被摆到国家战略的位置。这强调了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性和任务的长期性,把香港、澳门管理好和建设好,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全局,关系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影响重大。而且,崔世安刚从主管一个政务范畴的司长级官员,跃升为全面统领澳门特区政务的特首,不但是需要提高执行能力,而且也需要与过去的同僚、现在的下属磨合,这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在经过一、两年的积累经验,各项工作磨合并走上正轨后,再除图创新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和市民的意愿,进行调整,从而走出一条“崔世安模式”的新路来。这样,就能正确处理传承与创新、稳定与发展的关系,避免发生剧烈变动、从而干扰中央关于“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稳定繁荣”的基本决策。
但也并非一成不变。正如前述,除了是社会文化司司长与廉政专员这两个职位的异动,是因应崔世安本人辞职参选留下空缺需要填补而发生异动之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现任审计署长蔡美莉。
由于蔡美莉不获重新提名,这就为原只是局长级官员的何永安晋升为“主要官员”,创造了条件。这不但是对他十年来在特首办主任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忘我工作的“奖赏”,也是为崔世安能有一个更熟悉自己运作习惯和工作作风的“幕僚长”,腾出了空位,这是一个“双赢”的安排。
至于冯文庄的出任廉署专员,也是一个适当的安排。本栏曾有所分析,其一、对张裕而言,既是一个奖赏,又是为他安排一个更为适用善任的重任。因为一方面,张裕坐镇廉署十年,在反贪贿、纠正行政违法及对外地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所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把他提升为司长,等于是奖赏。何况,社会文化政务范畴应是与他过去长期的公职经验和个人兴趣特质更为“对口”。其二、廉署在破获和侦办一系列贪贿及行政违法案的过程中,立下了许多功劳,但也难免存在着这样那样、或多或少的问题,使到实体正义因程序正义有若干瑕疵而未能得到完全张扬和圆满达标。因此,廉署很有必要是由法律人尤其是司法人出任。这是因为,廉署的两位助理专员陈锡豪和杜慧芳,都具有检察官的身份,由已具有中级法院法官司法官阶的冯文庄出任廉署专员,可使三人之间的司法官阶符合司法伦理并能“镇得住”。而且,由具有较高法阶的司法官出任廉政公署的设想,更符合法治的要求和更有力地打击贪污贿赂的需要,尤其是在《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将反贪工作扩延到私人领域,将会涉及更多的平民,而不少私人企业主却在担心廉政公署分不清罪与非罪界限之际,可以避防在开展反贪贿斗争与维护基本人权、避免引发投资者普遍恐慌之间产生激烈、尖锐的矛盾。
然而,获得重新任用者,也非“坐定粒六”。实际上,崔世安昨日就有“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作出整合”之说。因此,不排除在一段时间之后,会进行改组,以响应各界社团代表、人士的意见。届时,某些被证明不适任者,会有“落马”的风险。因此,今次获得重新任命者,还须很好地响应社会各界的诉求,做好自己的工作,尤其是某些社会上批评意见较多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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