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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垃圾大讨论”的民意决策代价太高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5日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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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广州番禺区长就“人口聚集区建垃圾场”一事与100多名当事小区业主进行面对面谈话,称“项目环评不通过,绝不动工,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也绝不动工”。此外,番禺向全区250万人民发出倡议书,称将在全区进行为期半年的垃圾处理问题大讨论,广泛征求民意。

  小区要不要建垃圾处理场,二口恶英有没有污染……这些都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社会的治理者和决策者,通过广泛听取小区业主的意见,实现政府与民意的互动,避免了“关门决策”的粗暴与武断;另一方面,通过这种互动,也实现了民意对政府的监督,实现了精英政治与民主政治的结合。不难想象,这“两个绝不”一定会赢得舆论的喝彩。

  长期以来,民意如何进入公共决策考量范围,一直是我们苦苦探寻的问题。近年来,市民社会破茧成形,民众的权利意识开始觉醒。区别于臣民社会,市民社会里的民众,有着更多的诉求,尤其是在公共生活层面,每个人都希望政府的公共决策能反映自己的意愿。“番禺垃圾场”事件就生动地反映了民众的这种诉求。

  事实上,关于公共生活,我们原初的梦想很简单:我们希望把所有的公共事务都委托给政府来管理,去安排,然后,我们自己怡然地享受生活的美好。为了换取这种安逸,我们愿意付出税款,并忍受一定的权益限制。困境则在于,当我们试图构建一个机构,来委托它治理社会,却似乎要建立更多的机构来监督它,甚至被迫设立更多的机构来制衡这些监督机关,这种无聊的循环浪费了我们无数的智慧和财力。为此,我们试图通过另一种方式来摆脱这种困境——民意决策。

  但是,民意决策的代价依然高昂。以“番禺垃圾场”为例,为防止政府不当行为给我们带来伤害,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去论证就地建立垃圾处理场的合理性,去了解燃烧垃圾这种技术的先进性,去研究二口恶英有没有污染……凡此种种,都将耗费我们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现在,这长达半年的大讨论,更是加入了巨大的时间代价。这容易让人想起白岩松的那段戏言:“去菜市场买两斤苹果,还得这边背个秤,因为怕它缺斤短两;那边背个试剂,因为怕有农药;现在还要带一个非常合格的验钞机——我们都成了一个实验室。”

  这样,是民意决策的理想状态吗? (何先武)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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