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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成立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25日09:52
  新华网上海11月25日电(记者 仇逸)上海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24日正式成立,中心将免费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场所。

  据悉,根据上海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七家单位今年6月联合下发的《上海市贯彻实施〈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的办法》的精神,由上海市妇联联合民政等部门共同筹划设立上海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中心庇护对象主要为居住在上海市、因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后无处安身、需要暂时庇护救助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庇护入住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受害者可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分别向居住地街道(镇)妇联和老龄办提出书面申请。非工作时间或紧急情况下,受害人可持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直接至救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给予临时性救助。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对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在上海市妇联系统信访接待中,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2848例、2045例,1501例和1418例,分别占当年婚姻家庭类投诉的10.3%、8.9%、5.9%和4.8%。2009年上半年市妇联系统接受的家庭暴力投诉为604例,占婚姻家庭类投诉的4.5%。虽然从总体上看,家庭暴力投诉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家庭暴力依然是全市妇女儿童维权中的主要问题之一,致伤、致残、致死的恶性家庭暴力案件仍时有发生。面对家庭暴力,有的妇女选择忍气吞声,导致施暴者变本加厉,使家庭暴力愈演愈烈;有的妇女选择以暴制暴,引发家庭矛盾激化,不稳定因素陡增,家庭暴力的解决亟需一个缓冲带。

  目前,由上海市公安局和市妇联联手,已在全市三百多个基层派出所建立了“家庭暴力受理点”,形成在第一时间内家庭暴力投诉接受处理全覆盖。全市范围内已形成了妇联牵头,民政、公安、宣传、检察院、司法、卫生等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反家暴工作格局。

  上海市妇联主席张丽丽表示: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新成立的庇护中心要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暴者的合法权益。希望上海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的成立能进一步推动上海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开展,更有效地维护弱势人群的权利,促进两性平等与和谐发展,能营造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的家庭氛围,形成安居乐业、恭谦礼让的社会风尚。 (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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