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房,不是新鲜事
“就是今天,我要回去二十二年前曾待过的地方!”在陈水扁高喊政治迫害后,众目睽睽之下,由特侦组指派专车解送到陈水扁号称的台湾巴士底监狱(台北看守所)。只不过在二十多年前,陈水扁曾因蓬莱岛案慷慨入狱,如今却以前“总统”身分沦为贪污案在押被告,今昔遭遇对照,让人不胜唏嘘。
台北看守所在征询陈水扁意见后,让他住进所内忠三舍的独居房,“法务部”解释,这是因为他卸任“元首”身分,因此尊重他个人意愿。事实上,政治人物或是特殊个案在押住进独居房,有不少前例可循。二○○二年前高雄市议会议长朱安雄夫妇因涉及贿选,被检方以防止串供声请羁押禁见获准,进入高雄看守所后,分别关在男、女的独居房。
十多年前犯下百亿元掏空案的前“国票”公司营业员杨瑞仁,因为当时台北狱方“怕他利诱其他受刑人、管理员,协助他在狱中操盘炒股”,而把他关在独居房,断绝与外界联系;致力监狱辅导教化的前艺人应晓薇表示,绿岛监狱大哥有暴力倾向,也是适合一人独居。
陈水扁曾为绿营共主的敏感身分,关在独居房的消息一传出,马上引来蓝营像是沙鱼闻到血腥味的本能反应,大肆质疑为何一般收容人像沙丁鱼好几人挤一间,陈水扁可以独享“总统套房”,分明是两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