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长:提高公证工作公信力 社会效益放首位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7日10:37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中国公证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11月26日上午在京召开。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广大公证员,要不断提高公证工作公信力,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吴爱英强调,公证制度作为一项法定证明制度,具有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的重要功能。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对于有效预防矛盾纠纷、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吴爱英对做好新形势下公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不断提高公证工作公信力。牢固树立公信观念,大力开展公信意识宣传教育,把提高公信力、维护公信力的要求,转化为广大公证员的执业理念和自觉行动。切实提高公证质量,坚持依法办证、诚信办证,把公证质量要求贯穿到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以高质量的公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公证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要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积极围绕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扩大国内需求、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开放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为中央投资计划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外经贸交往等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努力为维护人民权益服务,适应改革开放条件下国内和涉外民事交往日益增多的新形势,积极为城乡居民置产创业、财产处置、出国出境等民事行为提供周到细致的公证服务,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充分发挥事前预防功能,认真做好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公证服务,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公证法》,确保《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设置、业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要求落到实处。完善公证工作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与《公证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推动形成以《公证法》为核心,以民商实体法为支撑,以管理规范和办证规则为依托的公证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公证执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公证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理论研讨,加强新兴业务研究,全面提高广大公证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教育广大公证员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执业活动中始终做到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廉洁执业、热情服务。切实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证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公证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大力加强公证协会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使公证协会真正成为全体会员信赖的“公证之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证协会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公证协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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