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甲流患者应尽早采取抗病毒治疗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1月28日08:09
本报讯(记者叶青)辽宁省卫生厅再次提高全省防控甲流的力度,在11月27日紧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人早发现早治疗工作的通知》中表示,要确保及早筛查出甲流重症病例。
及早筛查出重症病例
省卫生厅要求省内各市,按照早检查、早识别、早用药、早治疗的原则,千方百计减少甲流重症病例死亡率。
全省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要统一使用《辽宁省甲型H1N1流感门诊筛查病历》,在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及时对发热等流感样症状患者进行血常规、心肌酶谱、心电图、X线胸透、CT等检查,及早筛查出重症病例。
尽早开始抗病毒治疗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根据需要,在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为患者提供达菲等药物进行抗病毒治疗,严防因未及时应用抗病毒药物而发展成重症。
另外,要建立发热病人跟踪管理告知制度,早期识别治疗甲流重症病例,首诊医生要详细登记发热患者的联络方式等信息,由本单位发热病人跟踪管理负责人跟踪患者的病情变化。
提醒——
省卫生厅要求,学校、企业等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发热病人排查管理制度,对发热病人要予以放假休息,避免其发展成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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