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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偷挖文物纯属“个人爱好” ?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28日10:50
  23日,两名神秘人物从主城开着警车到彭水县郁山镇盗挖埋藏在地下的文物。事情败露后,他们竟掏出警官证,表明他们是南岸区民警,挖地下文物纯属个人爱好。(26日重庆晚报)

  连当地群众都知道地下文物属于国家,任何人不得私自开挖,重庆两位“神秘”民警竟然因为“个人爱好”,开着警车前往开挖“地下宝贝”,并且兴师动众,出钱让当地群众当帮手,真让人纳闷,他们到底哪来的胆子?

  重庆两位民警的“个人爱好”,不禁让人很自然地联想到,在这次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马的原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据称他也是“非常喜欢收藏文物”,从他家中搜出了大量文物字画,有的价值千万,看来,这两个民警跟他们的老上司真是一脉相承,志趣相投,有着惊人相似的“个人爱好”啊!

  无论是政府官员、执法者还是普通公民,都有七情六欲,而不可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因而每个人有自己的个人爱好无可厚非,问题是得通过合法的手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追求、获取。文强“收藏”的那些珍贵文物,来源是否合法不言自明,而这两位民警则同样选择了非法手段,真乃一丘之貉。

  其实类似凭借手中大大小小的权力,通过不正当、不合法手段满足“个人爱好”的现象并不鲜见,比如,有的爱好赌博,于是挪用公款;有的爱好金钱,于是受贿索贿;有的爱美女,于是包二奶、养情妇或则嫖娼狎妓;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一个共同点就是,把自己的私欲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之上。

  身为警察,知法犯法,公然私挖国家文物,不但直接触犯了国法,违犯了警规,而且给群众做出了反面榜样,其负面影响是相当严重的。值得重视的是,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中,有200多警察因涉黑而被处理,在这个关口,两名警察竟仍然有恃无恐地开着警车去挖宝,看来,整肃警风仍有待下大力气。

  国家法律法规,岂能容忍“个人爱好”如此恣意践踏!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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