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两年偷窃逾390头猪获刑3年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09年11月29日02:42
本报讯 (记者 刘丰 通讯员 樊斯坦
胡兵郑军)4男子买来货车四处流窜偷猪,两年作案26起,偷来390多头猪,其中绝大部分运至我市销赃。昨悉,4男子近日因盗窃罪获刑,而武汉个体户陈某收猪380头,也因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3年。
邓某、高某等四人分别来自京山、汉川、云梦,均为无业人员。2007年初,他们谋划偷猪,并集资购买了一辆货车作为作案工具。从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4人先后流窜到汉川、仙桃、潜江、天门、云梦、沙洋等地,大多选择在凌晨,采取破墙而入等方式闯入养猪场偷猪。共作案26起,盗窃生猪390多头,涉案价值60余万元。而武汉的个体户陈某明知这些猪是“黑猪”,仍多次收购,共收购生猪380多头。
荆门市中级法院认为,邓某等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陈某的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至14年;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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