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申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1月29日08:08
本报讯(记者刘洋)11月27日,记者从市政府金融办获悉,沈阳市目前正积极争取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第二批试点城市,有关申请已由省政府报至国务院。
今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沈阳市政府金融办负责人表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是人民币走向区域化、国际化的关键一步,对一个城市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贸易关系发展意义重大。今年以来,沈阳市借鉴国务院确定的5个试点城市的做法,适时抓住机遇,积极争取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第二批试点城市。据透露,目前该项工作已有显著进展。
跨境贸易以人民币结算,将有利于沈阳外贸企业的发展。沈阳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晓晶表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欧元汇率都经历了剧烈波动,以美元和欧元进行计价结算,具有一定的汇率风险。在此背景下,进出口企业希望使用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规避使用美元和欧元进行计价结算的汇率风险。
沈阳市申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也有助于沈阳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跨境贸易结算的开展将使大量资金向沈阳汇聚,而随着业务试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人民币国际结算衍生服务机构,如金融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等也会云集沈阳,这也有利于沈阳不断完善金融市场格局,提升金融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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