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市“严审”领导干部公款“旅游”考察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29日15:33
新华网杭州11月29日电 (记者李亚彪)浙江省余姚市几名领导干部刚从内蒙古锡林郭勒和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考察回来,就着手根据考察日记和访问笔记撰写详尽的考察成果报告,上报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室。
今年以来,浙江余姚市对领导干部外出考察严格审查管理,严禁以学习考察为名搞各种形式的变相公款旅游,遏制“变味”的考察团出现。
根据规定,余姚市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事先要填写《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审批表》,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严格审批备案。考察结束后10天内,考察团要提交书面考察报告,每位考察成员必须留存个人的考察日记,详尽记录考察生活。
余姚市还要求,书面考察报告必须报告考察地具有借鉴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提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有关部门再把考察报告精编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不少考察团在这种严格要求下,取得了“真经”。到内蒙古和天津的考察团提出建立全市行政审批大平台、拓展中心服务功能、加强乡镇经济服务中心建设等建议,均被市政府采纳。市委政研室对山东曲阜加强孔子文化品牌建设的考察,提出如何依托河姆渡文化品牌推动余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也被列入市委市政府工作日程。
自实行领导干部外出考察成果书面报告制度以来,余姚市已叫停4批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同时,市委市政府在已形成的考察成果报告中,共梳理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性强的建议22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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