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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刹车致乘客撞折肋骨 伤者索赔4万遭拒(图)

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2009年11月30日02:32
 张女士仍在医院治疗 本报记者 王国彬 摄
 张女士仍在医院治疗 本报记者 王国彬 摄

  公交急刹车 乘客撞折肋骨致血气胸

  本报松原讯(记者 王国彬) 坐公交车把肋骨摔折,折了的肋骨又把肺子扎坏,造成了血气胸。伤者说,都住院7天了,车主就拿2500元钱,之后就见不到人了。而车主一方对此另有说法。

  公交急刹车 摔倒受了伤

  昨日14时许,在松原市中心医院胸外科,记者见到了受伤的张女士。

  张女士胸前缠着纱布,有一根导管连着她的胸部,另一端连着一个塑料盒,不时有液体从胸内流出。

  “这管子是用来排胸内的气和液体的,现在胸和肋部还特别疼。”张女士说,11月23日8时许,她和男友李先生在前郭县医院附近等2路公交车,她准备去市行政广场附近看牙。

  “我们一共上了5个人,车都没停下,边开边上乘客。等人都上去之后,车就加大油门,眼看着绿灯变黄灯,黄灯变红灯。”张女士说,“突然路口出现一交警,司机一脚急刹车,车内站着的人都向前拥,我和我男朋友站在前面,都倒了。我撞到了坐在车前面一女子的膝盖上,动不了,我男朋友的膝盖也碰得不敢动。”

  查出左侧肋骨折了一根

  等张女士站起来时,就感觉肋部痛,疼得无法站立,这时一好心乘客给她让了座。

  “车还一直在开,我几次要求车长把我拉到医院看病,司机却说把我拉到江北松原市中心医院去看,还说他们的车有保险。”张女士说,“到了吉林油田总医院站点,我实在疼得受不了,就要求打车去看病。”

  随后,张女士和男友以及2路车司机沈师傅的家人来到市中心医院检查。

  “我当时就查出左侧肋骨折了一根。医生建议我们住院,他们一共交了1500元钱。”张女士说,“等到25号,我突然就不行了,经过医生抢救,才算保住命,检查是血气胸,说是折了的肋骨又把肺子扎坏了。当晚10点做的手术,公交车那头又交了1000元钱。”

  几次联系车主都不管

  “没钱了,医院要停药,我们也找不到人,凑了2500元钱交上去,才算没停药。”李先生说,“我的腿查出软组织挫伤,在我的强烈要求下,25号才住上院。他们交了1000元钱就不管了,都停药3天了,现在我腿还不敢动,医生说我和我女朋友都得住院观察治疗。”

  张女士说,她手术完家人几次联系车主,让他们来交钱,“对方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说打错了。找公交公司,他们说管不了这事,110民警让我们到派出所报案。”张女士说,“我们不想讹谁,只要他给我看病就行。”

  公交车主

  “她也没抓住扶手,所以才摔倒了”

  昨日16时,记者联系到张女士所说的公交车车主沈师傅。

  “她也没抓住扶手,所以才摔倒了。”据车主沈师傅介绍,当时有一位老人带着一个小孩过马路,公交车前面一辆轿车一个急刹车,停下了,他开的公交车也一个急刹车。出了事儿,他们就把张女士送到医院检查,沈师傅说,“我们交了1500元钱,让她先住院,后来我们又送去了1000元钱。25号,她男朋友说腿受伤了,我们又拿了1000元钱,给他也办了住院手续。”

  他们要了4万元钱,太多了

  沈师傅的弟弟说,他哥哥的车也是新兑的,他们现在也没钱,出了事,他哥哥就四处借钱,为伤者交医药费。

  “我让她先看病,谁有钱谁先拿着,我的车还有保险,到时她把票子一拿,我给钱就得了。”沈师傅说,“住院的第二天,他们的家人就说要私了,我也同意了,他们要了4万元钱,太多了,这不是讹人吗,我没同意。”

  “我们现在没钱,也拿不出钱,我们也给看病,要是出院时,医药费在1万元以内,我们能接受。再多了,我们就接受不了,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沈师傅的弟弟说,“他们每次打电话,我们都接,也没想不认账,毕竟人受伤了,但也不能要4万呀,我们实在接受不了。”

  伤者张女士

  那4万元钱是在我出院后他们应给我的

  对于沈师傅的弟弟所说的拿4万元钱私了一事,昨日19时30分,记者再次联系张女士。“那4万元钱是在我出院后他们应给我的误工费、营养费等相关赔偿,这些钱也是我们咨询相关律师后得出的数额。”张女士说,“这4万元钱是在我出院后应给我的,这并不包括住院期间所有医药费。”

  对于沈师傅的弟弟所说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张女士的意思是首先把病看好。

  由于昨日是周末,记者并未与公交公司联系上。

  伤者说,车主拿了几次钱就见不到人了。车主一方称,如果医药费太多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小编搜网——————

  针对这起纠纷,编辑在网上搜索发现,乘客乘坐公交车发生人身损害的事儿还真不少。此类事件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大家可以看看《甘肃法制报》近日的解答:

  按照客运合同规定,乘客买票登上客车起,就意味着该客运合同成立,即便使用月票,或者用交通卡刷卡,也不影响客运合同关系的成立,承运人就应当在约定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如果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受到伤害,那就是司机或公交公司没有尽到运输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能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张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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