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街头赛车引发司法大战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30日16:51
是维护公众安全重要,还是给每位触法者以充分辩护权重要?加拿大东部的安大略省,两年来因为对街头赛车法的争执,引起一场上升到维护宪法高度的司法大战,目前还看不出双方胜负。
安大力略省2007年开始实施省议会通过的一项新法规,凡车速超过法定限速50公里以上,警察可以在正常交通法规之外,以“街头赛车罪”控告当事人。该法规定,被认定街头赛车者,将立即吊销驾照一星期,扣压所驾驶汽车,最低罚款为2000加元(约14000元人民币),最高判罚1万加元,同时可处徒刑六个月。
街头赛车罪最严历的地方,是这项法律条款基本不给驾驶者诉权,只要警方有证据表明其车速超过限速50公里,即属于绝对法律责任,可根据该法完全定罪。
街头赛车法制订两年,只执行了两次,却都被法庭判为违反宪法而失效。由此引发安大略省司法大战。
今年9月,62岁的拉荷曼女士,从安大略省Kanata驱车前往Oakville,在最高限速80公里的路面上创造了131公里的时速。警察控告她街头赛车罪,她却强调,自己一直害怕车体巨大的联结型大货车,她一看到这种坦克般的庞然大物就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只想超过去。
依街头赛车法,拉荷曼女士基本就难逃法网了,那样她将成为世界上年纪最大的赛车党人,这显然有些荒唐。一位法官最终裁决,街头赛车罪将无犯罪意图、道德上没有污点的人问罪。特别是当事人失去充分辩护权利情况下,这项法律会把被问罪者送入监狱,这严重违反了加拿大宪法。拉荷曼女士不仅不用坐牢,还以身试法把安大略省执法机构搞了个灰头土脸。
62岁有良好纪录的人,不必因超速50公里坐牢。那么年轻人呢?明显就是个赛车党人,又超了速,还有没有脱身的机会?加拿大法官迅速获得了证明宪法面前人人平等的机会:11月初,一个18岁的女孩子再次被以街头赛车法起诉,法官在第一次开庭时撤销该项诉讼。
安大略立法和执法者,现在面临的不仅是他们能不能把超速者送进牢房,他们被判决违宪,这帽子太大了。安省检察总长笨特利在两次判决后,都反复声明,街头赛车法是为保护公众人身安全而设,符合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言下之意是这项法律与宪法精神是一致的。安大略警方也宣布继续执行该法。
安大略者检察官正就两起案件抗诉。宪法专家称,法官已两度指出,这项法律剥夺了被告为自己进行充分辩护的权利,严重破坏宪法精神。从技术上说,两次司法裁决结果一致,安省已经很难抗辩成功,街头赛车法基本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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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博客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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