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质检总局对其产品检查合格 质疑有人幕后操纵
农夫山泉回应“砒霜门”事件
本报记者 董碧水
针对广受关注的饮料业“砒霜门”事件,农夫山泉公司今日下午16时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司董事长钟晱晱措辞强硬:国家质检总局再次检测后结果表明,所有产品均符合标准;并认为事件有人幕后操纵。
钟晱晱还称,此次“莫须有”事件给农夫山泉带来的损失将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
“砒霜门”事件源于11月24日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对外发布的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该警示称,包括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农夫山泉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统一蜜桃多汁等品牌饮料在内的9种食品总砷或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
该事件随即被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有492家网站跟进报道了该事件。包括新加坡《联合早报》在内的部分境外媒体对此事件也进行了报道。
一些网友甚至将该事件同三鹿毒奶粉事件相提并论,认为是中国饮料业的又一次灾难性事件。
国家质检总局检查合格
钟晱晱说,在这次会议开始前半小时,我们已经收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农夫山泉两款产品总砷含量合格,证明我们同一批次的产品是符合标准的,“通知还在路上,一会儿就会展现给各位记者看。”
农夫山泉称,媒体出现报道的第二天,公司便将同款、同批次的留存产品向位于广州的国家级检测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同时送检。
农夫山泉还出示了11月26日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及28日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记者注意到两报告显示:总砷含量合格。同时,农夫山泉还提供了近三年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农夫果园和水溶C100总计142份检测报告。
“所有检测报告均显示总砷含量合格。”钟晱晱强调,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发布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生产的6月27日批次30%混合果蔬汁及8月16日批次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总砷含量超标,不能食用是一个极端错误。
农夫山泉随后出示的来自质检总局的抽检报告显示,农夫山泉送检的产品22项检验标准全部合格,抽样基数6000瓶,样品数量8瓶,抽样人员:胡文斌、章明。
曾向工商部门申请复检
钟晱晱称:“砒霜门”事件在短短七天内已经在国内外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但公司至今未从海口市工商局获得任何有关本次抽样检测的书面资料、处罚决定或通知,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取样,而不是由工商局自行抽样,所有抽样应当由被抽样检验人确认,抽样记录应当按档案要求管理,公众有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的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检验人。当被检验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当申请复检,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并以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农夫山泉董事会秘书周力说,在获得该信息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即派代表去海南交涉,但以上所有法律赋予的权利都被一一拒绝。“我们虽多次要求双方共同尽快抽检、复检,却被告知重新抽样本批次产品是不可以的,不可能推翻海南权威检测机构的结论。但表示可以抽检其他批次的产品,如检验合格,工商局会对外发布产品现已合格的信息。”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在未告知农夫山泉的情况下,直接以‘第八号消费警示’的形式向多家有影响力的媒体披露了农夫山泉两款产品经检测砷含量超标的消息。”钟晱晱说。
钟晱晱表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82条,工商局无权发布砷是否超标这样的信息,也无权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属卫生行政部门的职权。海口市工商局非但发布了该类信息,而且将砷与砒霜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联系起来。”钟晱晱说。
钟晱晱解释说,总砷指无机和有机化合物中砷的总量。一般在水体、土壤中都含有一定的重金属,也包括一定的砷,只要含量在合理范围内,都是准许的。而常说的砒霜,则是指三氧化二砷。“砷与砒霜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物质。”
质疑有人幕后操纵
6月份的“水源门”、8月份的“假捐门”,到现在的“砒霜门”,今年的农夫山泉似乎不只有点“烦”。钟晱晱认为,此次事件是继“水源门”、“假捐门”之后的又一起经过蓄意策划和操纵的恶性事件。国内最好的饮用水源被污蔑为工业用水,继而推导出“农夫山泉不能喝”;“一分钱”的善举演变成偷税,继而推导出“农夫山泉不诚信”。
钟晱晱称,如今无中生有的砷超标被诋毁成农夫产品含砒霜,继而推导出“农夫产品有毒”,幕后黑手用一套已经建立的完整和相似的流程在四个月内对农夫山泉发起了三次攻击。钟晱晱说,此次恶性事件给农夫山泉带来的损失将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
本报杭州11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