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蹲坐高速路车辆避让出车祸
车主状告高速公路管理处,称其未尽职尽责让行人上高速路
记者韩景玮通讯员梁刚
本报讯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一行人蹲在路中间,遂紧急避让,使车碰撞至高速公路中央护栏,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司机汤某一气之下将高速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41255元。昨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今年4月18日夜11点,汤某驾驶轿车沿郑焦晋高速公路北半幅由东向西行至3公里处时,突然发现高速公路中间蹲坐一行人。为避免伤亡,汤某紧急避让。尽管躲过了行人,但却导致车碰撞至高速公路中央护栏,造成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和车辆严重损坏。
事故发生后,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第四支队京港澳高速原阳路政大队,于4月20日向汤某送达了“公路赔偿通知书”,让其赔偿路产损失费3400元。同时,汤某对被损车辆进行修理,共花修理费36255元。
汤某认为,他在路权属高速管理处并由其经营管理的封闭型高速公路上行驶,领取了公路通行卡,缴纳了车辆通行费,与高速管理处已形成高速公路服务合同关系。但高速管理处让行人自由进入高速公路,又没及时采取阻止、清理措施,是其经营管理不善,未尽职尽责,致使事故发生。对此,高速管理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依法承担本纠纷的全部民事责任,故诉至法院。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