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提高部分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01日16:53
新华网昆明12月1日专电(记者关桂峰)云南省近日提高部分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增加70元。
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了解到,在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根据入党时间按不同标准可享受生活补贴,目前云南省约有1100名老党员享受这项待遇。
补贴标准根据老党员的入党时间分为:抗日战争开始前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370元;抗日战争开始后、解放战争开始前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310元;解放战争开始后、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23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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