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兰:女,汉族,1950年5月生,河北饶阳人,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全国荣誉工会积极分子。
十七届中央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党组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
1965年至1969年辽宁省鞍山工业技术学校机械专业学习。1969年至1974年鞍山钟表总厂工人、车间党支部委员、厂团委负责人、党委委员。1974年至1978年鞍山市一轻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1978年至1979年鞍山化纤毛纺总厂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常委。1979年至1980年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常委、政治处副主任(主持工作)。1980年至1986年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其间:1981年至1984年辽宁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1986年至1988年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书记。1988年至1991年鞍山市妇联主任。
履新感言
孙春兰随后发表讲话表示,将殚精竭虑、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福建的工作。她说,今年五月,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有机会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孙春兰说,以前曾来过福建,对福建情况有一定了解。她表示,将积极主动做好对台工作,加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提升闽港澳台合作实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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