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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岂能不打保护伞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2009年12月02日08:01
  万润龙

  2006年以来,浙江已打掉近1400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万余名,破获刑事案件1万余起。因黑恶势力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案件明显下降。

  尽管成果斐然,但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日前却公开表示:从近年来浙江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情况看,涉案人员没有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跟犯罪规律是不吻合的,没有保护伞,黑社会组织不可能长时间生存。这说明打击保护伞的力度还不够。(见本报昨日报道)

  笔者以为,王辉忠的话点到了要害。

  综观中国的历史,社会治安的优劣与当地的吏治往往互成因果,“吏清则讼稀”,“吏贪则恶行”,猖狂的黑恶势力背后总会有官场权力的支撑。建国以后,这样的实例比比皆是。当年福建远华案中赖昌星集团背后的保护伞中有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85人;眼下重庆的打黑行动,已经挖出的“保护伞”就有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等10名厅级官员、县处级以上官员20人,涉案政法干警数十人。再拿浙江来说,1999年曾查处浙江温岭张畏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此案先后有184人被查处,其中党政机关干部42人,包括温岭市市长、公安局长和财政局长……

  因此,眼下浙江披露的“上千黑团伙倒掉,而无一名公职人员涉案”难以令人信服,这恰恰暴露了一些地方的公职人员自身屁股也不干净。如果没有保护伞,黑恶势力不可能坐大,更不可能持久。如果打黑不打掉保护伞,就等于给黑恶势力留下了根基,一旦时机成熟,黑恶势力又会卷土重来。

  王辉忠给打黑的除恶务尽开出的药方是:充分使用异地用警、异地关押、异地审讯等措施,把涉案人员放到保护伞无法染指的区域去接受审理,这不仅能减少可能出现的办案阻力,或许连保护伞也能连锅端出。
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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