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在烟台市东山宾馆,烟台市慈善总会一届五次理事会的所有成员,举手表决通过了《烟台市慈善总会社会公开暂行办法》草案。据介绍,根据该办法,自即日起,工作日的每周五下午二时到五时,烟台市民可到慈善总会办公室,现场查阅财务账目,调阅捐赠、救助档案,对捐赠款使用、救助款发放等进行监督。
理事会成员全举手赞成 1日上午9点,烟台市慈善总会一届五次理事会在东山宾馆举行,会议就《烟台市慈善总会社会公开暂行办法》草案进行了表决。据介绍,该草案旨在实施慈善善款社会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善款募集和使用情况的知情权,提高烟台市慈善总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表决会上,91名理事会成员全部举手赞成,无一人反对,无一人保留意见。
据烟台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开、公正、透明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公正透明的慈善公开机制,慈善组织就没有公信力,没有公信力,慈善组织的发展就没有发展力。为此,烟台市慈善总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烟台市慈善总会章程》制定了本办法,关键就是让市民知道慈善善款用在何处,能够放心地把钱物交给慈善组织。
据了解,《烟台市慈善总会社会公开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除涉密材料其他全部公开 据介绍,根据办法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公开的涉密性材料外,烟台市慈善总会将完整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业务、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信息,社会公开工作的执行机构是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据烟台市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公开资料,市民可以了解到捐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花在哪里,得到了什么样的效果。公开材料分为职能综合类、资金募集类、救助审批类、财务管理类、组织建设类等五大部分,包括接收捐赠的原始登记和原始记录,慈善救助原始审批材料、救助手续和救助档案,慈善总会的财务账簿、原始凭证和会计报表以及捐赠资金接收和使用的会计凭证等等内容。
烟台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董会长表示,通过该方法,严格了慈善财务制度,加强了监督,将进一步健全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慈善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同时,建立健全慈善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制度,对所有善款、物资的捐赠收入、救助支出和审计结果及时公开,有利提高慈善机构的公信力。
设立慈善公开周和开放日 为了方便社会各界进行公开监督,烟台市慈善总会将设立慈善公开周和慈善开放日。
据慈善总会工作人员介绍,慈善公开周每年举办一次,时间定为每年的6月份,公开周将设置慈善公开业务流程展板,摆放公开内容涉及的全部材料,邀请社会公众实地查阅和评议。县级慈善总会、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村级慈善工作站三级慈善组织可联动举办慈善公开周。
慈善开放日则每周举办一次,地点设在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时间为工作日的每周五下午二时到五时。开放日,慈善总会将主动邀请或接待包括捐赠人、受助(益)人、社会公开监督员和热心慈善事业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直接参加开放日活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可以现场查阅财务账目,调阅捐赠、救助档案,对捐赠款使用、救助款发放等进行监督。
有疑问工作人员现场解答 除了向社会公众公开,实行社会监督,烟台市慈善总会还提出向监督机构公开,接受专业监督检查。每年主动接受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和专业审计监督,及时将审计和监督检查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公开周和开放日活动中公开展示。
据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全力打造慈善善款的使用透明度,让市民捐得放心。在市民查阅各种账务账目时,慈善总会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现场解答,只要市民有疑问就可以进行质询,工作人员将认真做出答复。另外,对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和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还将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公开信息失实将通报批评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烟台市各级慈善总会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若违反暂行办法规定,造成公开内容失真、隐瞒、篡改、销毁和泄密,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将被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关处理。
烟台市慈善总会王会长在会议中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市民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目前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有利时机。这次理事会通过的《烟台市慈善总会社会公开暂行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慈善财务管理,完善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不断加强慈善行业的监督,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将对烟台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有益的推进。(张坚栋鞠平)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