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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法禁止公办教师有偿家教 明年1月起实施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02日16:42
  中广网北京12月2日消息(记者姜文超)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24分报道,经过两度审议修改后,《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获得通过,明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公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将违法,山东省也成为国内首个立法禁止有偿家教的省份。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公办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

  对条例的规定,老师和学校的反响非常强烈。记者采访了解到,从条例刚一出炉讨论开始,山东省各地的大部分老师就一直关注山东立法禁止有偿家教这个热点问题,但不少人还是对法规即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有些吃惊。

  记者调查发现,在小学阶段公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不多,即使有也都集中在特长培养方面。而进入初中后,学生开始面临升学压力,学生和家长也都有了提高成绩的需求,有偿家教的市场随即产生,而高中阶段有偿家教市场更大。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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