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兴政协助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惠及广大农民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02日17:19
日前,江西省德兴市政府审议并通过了《德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办法》,对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做出具体的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协调研和委员提案的推动作用密不可分。
在今年的德兴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小病大治”、“小病大养”,挫伤农民参保积极性和部分医疗机构服务态度较差等问题,该市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农村医保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急需解决》的提案,建议政府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实行阳光操作,避免优惠政策惠及医院而损害群众利益。该提案得到了德兴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将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列为2009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调研的分课题之一,组织政协领导、委办主任、医学专家和部分卫生界政协委员,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数据准、建议实的调研报告,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市政府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采纳政协建议和意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平稳运行:一是规范医疗行为,严格合理收费。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坚持因病施医、合理检查,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严禁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巧立明目收费;二是加强药品管理,保障参合农民知情权。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政策,尽量使用《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使用目录以外的自费药品,必须事先告知并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并控制在药品总额的15%以下;三是落实“三级公示制度”,保障参合农民的监督权。各乡(镇)、村及定点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将每月参合农民住院补偿信息予以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四是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让每一位医护人员牢固树立一切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时时刻刻把病人的安危放在心上,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五是建立监督机制,实行全面监督。以市人大、市政协为主体,该市成立“德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新农合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据统计,该市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17.279万人,参合率达91.17%;累计受益人数68520人(次),受益率20.62%;为参合患者补偿医疗费用2424.67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0%以上。(卢敏鸿、程兆平)
(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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