砒霜门饮料复检合格 海口工商承认失误局长调离
农夫山泉声明:这是正确的结果但不是合法的结果,海口市工商局不道歉不解释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发布了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种饮料总砷含量超标的消息;时隔一周的12月1日22时左右,这家工商局又向记者通报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消息,称农夫山泉、统一3种饮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也表示“我们认可复检结果”。
这样的行政行为,让消费者和生产者感到困惑。为了弄清究竟,记者日前采访了相关当事人。
工商局勉强承认失误
记者12月1日晚上从海口市工商局获悉,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抽检产品全部合格。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是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海口市工商局认为,这一复检结果是最终检验结论,广大消费者可放心饮用。
12月1日,在复检结果出来以前,海口市工商局对于有关抽检程序不合法的质疑,由副局长王建禄回应说:“作为政府部门,我们不会也不敢对抽检样品做任何手脚,在复检结果出来后将把此次抽检所有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记录公之于众。”
当天,海口市工商局局长何运杰也说:“我们可以对抽检的合法性负责,欢迎媒体和公众对抽检程序进行监督。”
在复检结果出来后,王建禄12月1日深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复检结果出来后,我们也认可复检结果。现在公布此次对农夫山泉和统一产品的抽检程序已经没有必要。”
12月2日,海南省卫生厅认为,海口市工商局在处理此事时存在“程序错误”。该厅疾控处主任科员马永忠对于海口市工商局公布初次抽检结果的做法,认为不符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
马永忠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告知被抽检单位。根据规定,被抽检单位对初次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质检部门采集样本时都有留样,复检时应对同一批次或初次抽检时留样的产品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才是最终检验结论。
王建禄12月2日承认,此事处理的主要失误,是没有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厂家。
检验检疫部门不承认有错
在复检结果出来前,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任吴淑良11月30日对记者表示,该技术中心具有国家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和设备检定证书,具有“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的项目检验资质;同时,该中心的检验设备刚刚通过一年一度的仪器计量校准检测,检验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而且进行此次检测的检测人员是具有10多年检测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我们在受理检验前,要检查样品量够不够,样品是否封存完好。检测程序不存在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对送检样品检测结果负责。”吴淑良说。
复检结果出来以后,记者于12月2日上午前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访,遭到了门口保安的阻拦。该技术中心主任吴淑良也一直不接电话。等了一个多小时,该局办公室主任邝力出来说:“你们记者有采访的权利,我们也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邝力还表示,该技术中心受委托按照正常程序对产品进行检测,属于正常业务范畴。
记者追问两个检测结果为何截然不同?邝力表示说:“我们有关人员正在了解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有结果会通知媒体。”
多方利益受损,谁来承担责任
两个截然不同的检测结果,导致了消费者、企业和政府等方面蒙受巨大损失,如此行政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2日在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向记者表示,他个人无法说,要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后再表态。
据悉,12月1日,海口市工商局主要领导更换,原局长何运杰调省工商局工作,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江鹤担任海口市工商局局长。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农夫山泉关于复检合格的声明
首先对关心和支持农夫山泉的广大消费者表示感谢!农夫山泉正式声明如下:
第一,我们不认同海口市工商局于12月1日晚在南海网上发布的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对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30%混合果蔬(生产日期为2009年6月27日,规格为500毫升/瓶)及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16日,规格为445毫升/瓶)砷含量复检合格的结果。
第二,海口市工商局的复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范。虽然今天农夫山泉等到的是一个正确的结果,但不是一个合法的结果。法律程序公正是法律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障。
第三,海口市工商局在2009年12月1日公开复检结果的同时没有向公众和企业道歉并作出解释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若农夫山泉在此次“砒霜门”事件中所受的巨大伤害仍不能推进海口市工商局执法水平提高的话,那么“砒霜门”事件将不会是一个结束,而只是开始,会有更多的企业遭受和农夫山泉同样的命运。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