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厂家非法解雇工会主席 深圳总工会首用公开谴责

来源:南方日报
2009年12月03日09:10

  龙钻纸品厂非法解雇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

  深圳总工会首用“公开谴责”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玮)昨日,深圳龙钻纸品厂因非法解雇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遭到深圳市总工会依法公开谴责,并将其认定为违反工会法、侵害工会利益的典型事件。目前,该工会正代表两位受害的当事人与企业打官司。而深圳工会处理此事的方式在全国同类事件中尚属首次。

  龙钻纸品厂是香港龙钻有限公司在深圳开办的三来一补企业。原属宝安区公明镇上村行政区划范围,现归属光明新区管理。据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王鸿利介绍,2007年5月21日,该厂员工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胡海龙为该厂兼职工会主席,杨敏江等六人为兼职工会委员,任期三年。但龙钻纸品厂在2007年7月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只与胡海龙、杨敏江签订了一份为期半年的劳动合同,并在2007年12月5日以合同到期为由通知解除与胡海龙、杨敏江的劳动关系。

  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主席和工会委员的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本届委员会任期届满———即2010年5月20日。为此,深圳市、区、街道三级工会多次与龙钻纸品厂协调,并严正指出该厂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雇工会主席是违法的,要求厂方纠正其错误做法。但该厂不仅不理会,且态度恶劣,拒不恢复胡、杨的劳动关系,致使两人此后走上了长达两年的维权之路。

  对于这一事件,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昨日代表市区街道三级工会予以强烈谴责,并明确表态,认为这是违反工会法、侵害工会利益的典型事件,极具典型意义,“违反了工会法,且拒不纠正,属于对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龙钻纸品厂经营管理方公开蔑视法律法规,有悖于民主与法制的精神,有害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王同信说,问题的性质不容忽视,希望全市企业以此为鉴,认真履行劳动法和工会法。

  据了解,“公开谴责”是去年8月1日,深圳新修订的《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明文规定的。对于此次深圳工会首次使用,深圳社科院教授杨立勋表示非常赞同,认为将违法行为在媒体上曝光,其谴责效果和监督作用被放大,对企业有鞭策或倒逼作用。而此举增加了工会维权手段,对提升全国工会功能都有较大的示范作用和意义。

责任编辑:lianzhang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