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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语文出版社遭遇“楼断断”(图)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2月03日08:34

  资料图片:原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做客新华网。新华网 张泳摄

  花一亿元买的办公楼没水、没电,甚至连进入办公楼的道路都没有,这样的怪事让语文出版社遇到了。

  断水断电又断路

  鹏睿大厦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紧邻四环路。2007年11月2日,语文出版社与北京鹏睿房地产公司(下称“鹏睿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鹏睿公司开发建设的鹏睿大厦。但闲置了两年,鹏睿大厦仍不能入住。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说:“鹏睿大厦断水、断电又断路,我是急断肠,前有"楼歪歪",又出"楼断断"!”

  2日上午,语文出版社诉鹏睿公司一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语文出版社认为鹏睿公司违约在先,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鹏睿公司返还已支付购房款9405万元,以及利息、已缴纳的契税和印花税损失,共计约1亿元。诉讼费用由鹏睿公司负担。

  语文出版社诉称,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被告对鹏睿大厦的上水、电、永久性化粪池、下水管道、道路等作出了承诺,尤其是对道路作出了明确约定,被告应为鹏睿大厦提供“原规划百子湾南路自东四环至该房产门前达到临时通行(水泥)路面”的道路。但时至今日,在房屋已交付近两年的情况下,鹏睿公司仍未能按约定提供该道路,致使原告虽然购买了鹏睿大厦但因无路可以通行,而无法实际使用鹏睿大厦。

  此外,被告还存在多处违约行为:第一,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鹏睿大厦消防验收证书、鹏睿大厦自来水、排水的审批手续原件、鹏睿大厦永久性正式化粪池的技术资料,以及鹏睿大厦排雨、排污和下水临时通至东四环市政管网的技术资料。第二,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第三,水、电均未达到使用条件。第四,竣工图与现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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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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