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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仕勇说,一些容易生气的市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肝火旺”的人,也比一般人更容易患上高血压和心脑血管方面的疾病。 |
本报讯(记者王珏)两名合租一套住房的室友因约100元水费的问题发生争吵,谁料就在这时,30余岁的史某突然跪倒在地,送往医院后经医生确认,史某已因突发心肌梗塞和脑梗塞死亡。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与室友张平发生的争吵对史某病发身亡有诱因作用,最终判他赔死者家属1万元。
室友因水费起争执 据了解,史某夫妇与27岁的张平共同租住在南岸区团圆堡7栋的一套住房内。平时,两家人共同支付水电气等费用,并由史某收取统一交纳。经南岸区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12日晚上9点左右,史某像往常一样找到张平,要求其支付平摊后的水费,约100元。谁料张平却拒绝支付,当史某与其讲理时,张平随即与史某发生争执并出言辱骂。史某见状转身将张平所住一侧房间的水闸关闭了。
一人突然倒地身亡 张平得知自己的水闸被关后,立即追到史某房间门外,再次与站在屋内的史某发生了争吵。见两人吵得越来越凶并开始相互推搡,史某的妻子立即站到两人中间把双方隔开。仅过了1分钟左右,史某突然脸色煞白地慢慢跪在地上。当其妻转过头时,史某已躺在门边一动不动。
拨打120后,史某很快被送到市六院急救。不过经医生确认,史某已死亡。事后调查发现,史某患有高血压,其死亡原因与突发心肌梗塞和脑梗塞有关。
索赔10万获赔1万 面对史某的突然离世,他的家人随后将张平告上法庭并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10万元。
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张平因琐事与史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史某跪地死亡。虽然张平对史某的死没有直接的外力作用,也并不知道史某患病,不过张平与史某争吵时,导致史某情绪激动,可见张平对史某的死亡有一定的诱因作用。因此,张平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平赔偿史某的家属1万元。
律师说法
故意激怒患病市民
造成恶果将担责任 如果没将对方“气”死,而是将其“气”病或导致病发,那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对此,市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张经柱律师表示,这将分两种情况看,如果双方在吵架时,一方明知对方身患疾病而故意激怒对方,导致对方病发带来严重后果,那这名肇事市民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将负刑事责任。而如果不知道对方患病而将对方“气”得病发,那就属于一起意外事件,肇事市民只需负民事责任。该如何赔偿,可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