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同价药品集中采购今启动 将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
免去中介代理服务费用 减少中间环节 预计年让利患者可达26亿元
本报讯(记者李洁)今后,市民再去全市各大医院看病,其所购药品的价格将实现同城同价。据测算,各医院药品价格统一以后,预计年让利患者可达26亿元。
今天下午,市卫生局将召开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会。这意味着,多年来同一药品同城医院不同价问题将得到解决。今后,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将全部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采购平台、统一药品价格,预计年让利患者26亿元。
在日前召开的市政府专题会上,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汇报了相关情况。
很多市民在看病时会发现,同样一种药,在不同隶属关系的医疗机构销售价格存在着高、低不同的差异。其中的原因是除军队医院外,北京市医疗机构按照隶属关系不同,分为卫生部直属医院、本市市属医院、区县所属医院等六个类别。
考虑到不同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不同和用药习惯不同,以前在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时,采取了六个小组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由于各组的中标价格不一样,造成了一些同一厂家、同一品规的药品,价格有差异。
方来英表示,此次药品集中采购将把原先划分的六个小组归一,军、地医疗机构采购也将目录联动、机制联动、工作联动,确保同一药品同城同价。
本次集中采购还将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免去中介代理服务费用,减少中间环节,通过企业公平竞争,最终确定合理的中标(成交)价格。按2008年药品采购金额计算,预计年让利患者可达26亿元。
与此同时,本市基层零差率药品将比照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从现有的328种(有116种药物重叠)扩大到519种。
据了解,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两类。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有205个品种,包括阿莫西林、庆大霉素等临床常用药;中成药共102个品种,包括安宫牛黄丸、板蓝根颗粒、清开灵颗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