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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统一标准 吉林长春收取“扫雪费”引发争议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03日16:33
  中广网北京12月3日消息(记者赵孟秋)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23分报道,这两天,吉林省再次迎来降雪天气,在省会长春,从入冬后就频频引发争议的“扫雪费”问题随着这场降雪的到来再次成为焦点,个体商户们对该项费用的收取颇有疑义。

  因为今年吉林省的降雪较往年来得更早也更频繁,因此过去没有太引起人们关注的“扫雪费”问题现在成了充满争议的焦点。原因就是目前长春市各城区对扫雪费的收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比如有的区是要求所有商户,不论大小,承担扫雪面积多少一律按整个季节500元交费,而有的区则是按冬季可能下雪的次数估算收费,甚至还出现了一个区内,分别按一年10场雪和一年6场雪两个不同标准估费的情况发生。

  另外,还有部分商户反映,长春个别街道执法不规范,只要积极配合收费,就可以在扫雪费用上砍价等。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形,都有令商户不满之处,在他们看来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扫雪并不需要太高的费用,而估算雪量更是毫无依据可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在长春市各区执行的是2002年市里出台的《城市清除冰雪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清除冰雪责任人无力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可委托街道办事处代为清除,并按每场雪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给付清除扫雪劳务费。各区按照这个标准基础上,估雪收取扫雪费,但具体情况文件中并未说明。

  不过按这个标准,承担百平米扫雪面积的商户一场雪下来就要交至少300元扫雪费,整个冬季一次性交500元的商户看来还占了便宜,但严格按标准执行的地方,估算雪量的不同则可能带来上千元的交费差别。

  而从执法部门得到的反馈看,如果商家不想交扫雪费,只要签订清除冬季冰雪责任书,自扫门前雪也是允许的,可多数商户却表示对此并不知情。街道和执法局只是上门收费,没有提出扫雪要求。对此,商家们表示,希望能够制定统一的交费标准,待冬季过后,按实际降雪次数和强度,收费比较公平。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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