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因强拆自焚成都通报称为“暴力抗法”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2月04日05:04
据新华社成都12月3日电(记者苑坚、孙阳)12月3日晚上10点,成都市金牛区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11月13日“唐福珍自焚死亡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
金牛区区长马旭在通报中称,“11·13”事件为“暴力阻挠依法拆违事件”,唐福珍前夫胡昌明“所修建的位于金华村四组的房屋属违法建设,应当予以拆除”,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胡昌明违法建设的房屋,“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马旭在通报中称,“胡昌明及部分唐、胡两家亲属在此次暴力阻挠依法拆违事件中涉嫌妨害公务犯罪”,对胡昌明及7名亲属实施刑事拘留,4名实施监视居住,这“是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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