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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不能掉以轻心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04日08:41
  12月3日上午,许建强、林国钦为首的4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广东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黑帮”首脑许建强、林国钦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其中,15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许建强、林国钦还分别被处以3.1亿元和3.25亿元的高额罚金。

  在被公安机关抓获近2年之后,阳江“黑帮”43名成员终于受到法律的审判,可谓罪有应得。阳江广大群众众所周知、深受其害的“黑帮”,何以能够垄断阳江人民食、住、行等民生命脉?“黑帮”头子林国钦为何还能成为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这些特点并非阳江“黑帮”独有,此前被曝光的辽宁“黑老大”刘涌、河北唐山“装甲车黑老大”杨树宽、河南“黑道教父”宋留根都有类似特征。

  首先,这与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灰色地带”有关。在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一些领域成为规则尚未完全确立的“灰色地带”。黑社会性质组织模仿行政组织的架构,垄断法外暴力,擅定“规则”,强行占据行业垄断位置。

  其次,“游民阶层”也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了某种社会基础。在流动人口中有一部分文化低、素质差的人成为游荡在社会边缘的闲散人员,加上一些尚未改造好的刑释解教者、职业流窜犯等混杂其间,容易纠合起来进行有组织犯罪。

  再次,腐败现象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保护伞”。黑社会性质组织之所以能够称霸一方、作恶多年、危害深重,往往是因为受到庇护和纵容。部分官员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使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机可乘,找到了“保护伞”。

  一个“黑帮”覆灭了,在法律与正义面前,黑恶势力的嚣张正受到毁灭性打击。但是,如果不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社会土壤,新的“黑帮”会不会卷土重来?对此,不能掉以轻心。从这个角度看,打黑斗争仍然任务艰巨。(记者詹奕嘉、孔博)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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