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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加收1元燃油费 谁获利?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4日15:40
  11月25日零时起,北京市出租汽车将加收燃油附加费。乘客乘坐出租汽车超过3公里(基价公里)的,每乘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摘自新华网)

  近期,国际油价上涨,国内交通行业纷纷提价,以应对燃油价格上涨趋势,出租车行业也不例外。与公交、地铁的公共福利性质不同,出租车是市场化运营。出租车公司作为企业,要求其在成本上升时不逐利似乎不太现实,况且“打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本就是一件不廉价的事情,而能够打得起车的人更不会在意这1元钱的分量。加收1元燃油费对那些偶尔打车的群体影响最大,可能因为这1块钱,出租车司机会减少一部分收入。

  每次油价大涨的时刻,都是的哥们难熬的日子。仅仅因为加收1块钱,司机师傅们的收入不升反降,而且还会遭遇乘客的抱怨甚至冷言冷语,多少的车轱辘话需要和乘客解释,想想看,他们是两头不讨好。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无论是出租车司机还是消费者,都没有得到任何好处,那么多收的1元钱流向了何处?有没有流入某些部门的"小金库",或是以补贴的形式又返还给石油企业?

  目前,出租车行业实行政府、企业、司机、乘客四方分担的原则。乘客分担一点油价成本,这可以理解。但是,乘客到底如何分担,分担多少,应该有个量化标准。如果燃油附加费是司机自己留下,还可以弥补一下的哥的损失,如果燃油附加费作为份儿钱的一部分,上交给出租车公司,则出租公司凌驾于司机和消费者的利益之上实现旱涝保收,这有失公允。企业面对成本上升时,不是通过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来增加收益,是有违市场公平原则的。适度的成本压力对于企业来说仍有必要。所以,出租车公司的运营成本,“被涨价”的民众有知情权,而是否调价、调价多少,公众也应该有参与权与表达权。例如出租车司机交的份钱数量、去向,应该算清楚,让大家了解企业、司机的压力,乐于分担油价成本,只有这样,百姓才有可能接受这种措施。

  既然征收燃油附加费是一个市场问题,那么就应该以市场化的眼光对待。如何让企业提高自身抵御油价波动的能力,而不是一味依赖政府补贴和转嫁成本压力,应该是更深层次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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