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奸淫未满十四岁外甥女 致其怀孕后逃走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4日17:07
姨父违背伦理纲常,竟与自己未满十四周岁的亲外甥女发生性关系,面对高墙,悔之晚矣。12月3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被告人李某系被害人“小青”的亲姨父。小青生于1992年,案发时还未满14周岁,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因小青学习成绩差强人意,李某便应小青父母的要求,常常到小青家辅导小青的功课。一来二去,李某竟对小青产生了非分之想。
2006年3、4月间的一天晚上,李某照例来到小青家。在教小青做完作业后,李某叫小青先上床睡觉,自己则在客厅看电视。待小青的父母都睡了后,李某偷偷上了小青的床,与小青发生了性关系。没想到,这一时的放纵竟让小青怀了孕。面对小青一天天大起来的肚子,李某知道自己酿成大错,立即逃往外地,终于今年8月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春华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照刑法规定,遂川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饶健平)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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