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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变身”若干猜想

来源:北国网
2009年12月04日18:53

  电动自行车“变身”若干猜想

  2009-12-04 13:28:26 来源: 时代商报

  经营者表示将尽快清理掉库存

  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日前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标准。原先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生产销售的大功率、轻摩化的电动车,很可能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据了解,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将电动车分成三大类:

  电动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的两轮摩托车或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公斤的三轮摩托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公斤的两轮轻便摩托车,以及由电力驱动的三轮轻便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中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与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相同,仍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

  现状

  电动自行车身份挺尴尬

  这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由此“分裂”为两大阵营,重量超过40公斤或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将变身为摩托车,成为机动车辆;只有那些重量不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依然保持自行车的“真身”。这一新标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普遍猜测着,那些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今后是否将面临考驾照、办车牌、上保险,甚至肇事后,也要参照机动车的办法进行处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出现,针对电动自行车归类的争议,一直持续着,虽然此前交通法将电动自行车归类到非机动车的行列,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和速度越来越大,电动自行车究竟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争论再次甚嚣尘上。但是这次,随着新标准出台,经济实惠、深受市民喜爱的电动自行车势必面临一场新的考验。

  昨日,记者就此事分别咨询了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和沈阳市交警支队,公安交管部门宣传部门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尚未收到相关文件,至于如何对照国家标准对电动车进行管理,需要收到公安部相关文件后,再进行具体的细化工作。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到,早在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针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是“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但目前,沈阳市场中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这个标准。

  猜想

  肇事可能按机动车处罚

  沈阳公安部门在今年7月份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沈阳市目前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40万台,其中至少60%是“超标”的。那么,超标电动车升级后应该如何管理?沈阳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执行之后,相关部门可能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但目前,交警部门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发生了很大变化,呈‘轻摩托化’的趋势。很多电动自行车电

  池容量扩大了,速度、重量增加,时

  速可达30公里,甚至50公里。”据该

  负责人介绍,新国标没有出来之前,没有对电动摩托车进行概念上的规定。因此,在整治电动车时,处罚这些超标车没有具体的标准。新国标实行后,超标车规划到机动车的范畴,其相关违法行为就可直接按机动车进行处罚,解决以往没有具体处罚标准的尴尬局面。

  考驾照、上牌照势在必行

  对于超标电动车升级后如何上牌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还不知道。按照新国标,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将被归入机动车,但不是说认定为机动车就可以挂牌了。目前,电动摩托车还没有被列入机动车目录,挂什么牌,是摩托车牌还是另外制作的车牌?现在还没有相关规定出台。另外,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被列入机动车后,驾驶员就要持驾照才可以上路。这类驾照怎么考,是参照摩托车还是其他机动车的考试程序,现在都还没有确定。“一旦电动摩托车划归到机动车队伍,依据国家相关法规,驾驶人必须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关才可以合法上路。”采访中,沈阳市交警部门的部分交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对此关注。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广善曾经明确表示,在摩托车三环内禁止行驶的规定执行之后,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率呈现上升的趋势。

  变身摩托车三环禁行

  沈阳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09年4月1日零时起,沈阳市三环以内道路及沈棋路、东陵路禁止摩托车行驶。一旦超标电动自行车划归摩托车的行列,根据现在的法律法规,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也将被相应的禁止在沈阳市三环内上路行驶。这位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实施后,沈阳市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措施。”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沈阳市政府曾经下发《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从2007年1月1日起,沈阳市内北陵大街、北京街、青年大街、中华路、中山路、北站路、市府大路、惠工街(惠工广场至市政府广场)、胜利大街(南五马路至北二马路)、兴华街(建设大路以南)、长江街、东顺城街12条主干道限行电动自行车。违反12条道路禁行规定电动自行车,将被处以50元以下罚款。针对驾驶重量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也将进行警告等相应的处罚。

  2008年7月27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商业局、行政执法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沈阳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再次明确规定,青年大街、北陵大街、北京街等十二条主要街路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

  争论

  上快车道是好是坏?

  新国标把多数电动车划为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一批超过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升级”为摩托车,从慢行道驶上了快行道。

  “电动自行车摩托化的现象严重,行驶时速也越来越快,甚至可以达到时速50公里左右的燃油摩托车速度。一旦被迫驶上机动车道,其弱点显露无遗。”电动自行车维修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从其车体设计以及刹车等关键部位的设计,均是按照自行车的标准设计研发的,与以往的燃油摩托车相比,根本不能适应在快车道上行驶的要求,将其逼到快车道上行驶,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多隐患。“这条新标准虽然不会对交通法规带来太大的冲击,但会给今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实际操作带来很多困难。”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立国认为,新标准是在电动自行车不断增多、管理难度增大的情况下出台的,从维护交通秩序的角度来看是适时的。但从此新标准内容上来看,是否征集了广泛意见、进行了相关听证明显有待商榷。

  杜律师担心,许多电动自行车因为变为机动车,除了将面临是否同其他机动车一样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等保险问题外,“电动摩托车”一旦上路,就会和其他机动车辆挤在快车道上行驶,是否应该给电动摩托车开辟一条专用道路,是否针对电动摩托车出台新的通行标准,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另外,目前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平均时速在30公里以上,相对时速较慢的电动摩托车势必将压缩现有的城市道路资源,给城市道路交通的顺畅带来新的困难。因此,杜律师认为在出台是否将电动自行车改为机动车这条规定时,应该慎重,不能忽略市民的权益,以免在具体实施时造成执行难的问题。

  对此,一位执勤交警也担心,虽然目前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横穿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非常突出,也由此引发很多交通事故,但让相对低速的电动自行车上快车道行驶,势必造成新的隐患。

  反应

  市民:可能另觅他法

  “现在好多电动自行车不仅马力大,而且外形也跟摩托车差不多,速度快,又没有声音,很容易出事。”面对记者采访,市民郝先生对新规定表示支持。记者在当天走访中,对新标准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反对的几乎各半,而反对的声音大多来自电动自行车车主。

  “现在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基本上就是摩托车,大功率电动车确实应该加强管理,现在不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没人把限速当回事。出了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车主身份也难认定,如果上了牌照、考了驾照,那就等于给电动自行车安上了身份证明。”出租车司机吴师傅告诉记者,如果那些大功率电动自行车按“机动车”管理,能明显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对整个交通秩序的良性发展会有促进。

  昨日走访中记者注意到,依然有不少市民在选购电动自行车,这些人普遍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要升级为电动摩托车感到惊讶,市民谢先生表示,之所以选择电动自行车,就是看中它的方便快捷,不用办理繁琐的手续,也不需要相关驾照,“如果变成电动摩托车,那就失去了购买的意义。”

  在税务部门工作的赵先生目前的交通工具就是电动自行车,他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新标准执行,电动摩托车还要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那他宁愿坐公交车或干脆购买私家车。

  经营者:尽快清理库存

  令记者感到意外的是,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划归摩托车的新标准,沈城大部分的电动车经销部早闻风声。面对新国标,众多电动车销售商心态复杂,对于新标准的制定以及改名后电动自行车的市场走向,他们表示要观望一段时间再作出应对措施。但记者注意到,销售商还是急于将库存的电动自行车出手,他们表示,将赶在新国标执行之前,尽快清理库存。

  沈阳沈翔电动车经销部的任女士介绍说:“消费者购买电动车就是为了方便、快捷、省事,现在出台的这项规定,对于我们来说完全没有必要,现在全市40万人骑电动车,如果把这些都算做机动车,并且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话,将给沈阳交通带来极大的堵塞。”

  任女士还表示,如果将电动车列为机动车,销售量的减少、价格的上调都是可以预计到的,这势必会对电动车行业带来不小的冲击,“再过一个月,这些超标车可能不能再销售了。”沈阳市斯波兹曼电动车经销部的徐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已经处在电动车的销售淡季,每个月的销售量仅在二三十台左右。面对能否接受电动车改机动车的问题,徐先生表示,由于现在对于电动车改机动车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办法,如何办牌照、怎么考驾照、是否需要缴纳养路费、有没有限制等一系列问题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对此,他将观望一段时间。

  “电动自行车超标问题,消费者、厂家都心知肚明。”经销电动自行车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基本都超标。据资料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达2394家,其中只有100多家系原来的摩托车生产企业。电摩国标实施后,由于重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生产许可,难度偏大,除去百余家摩托车厂家,其余两千多家企业都可能退出市场。

  首席记者 常成钢 实习生 张津津 采写

  

  

责任编辑: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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