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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明年起公开招聘 四种情况可申特岗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09年12月05日02:23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明年1月1日起,广东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将实行公开招聘。这是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中获悉的。据悉,全省6万多个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明年起要按照省政府颁发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行公开招聘,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将于明年底之前完成检查验收。

  不得突击聘用职务

  据介绍,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全面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将于明年底之前完成检查验收,通过对全省175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的新办法,在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为了推进这项改革,广东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和15个行业指导意见。《实施意见》要求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

  四种情况可申请特岗

  据悉,实行公开招聘堵住了进入事业单位的“关系户”,但在四种特殊情形下,单位也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包括:一是承担国家或省部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二是引进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暂无空缺的;三是符合国家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四是其他确需设置的。

  人保厅有关人员特别说明,特设岗位并不是单独的一类岗位,而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中的一种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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